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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第一轮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5 来源:



2024年604号

各学院:

为做好迎接审核评估工作,认真检视本科教育教学体系改革成效与人才培养实效,学校将对2020-2021学年以来各学院的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推进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改进。近期,学校将以2022-2023学年专项督导工作作为第一轮专项督导重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院自查:(第6-7教学周)

2.督导组实地调研:(第8-9教学周)

3.意见反馈: (第10教学周)

4.整改落实: (第11-12教学周)

二、督导内容(督导清单见附件)

1.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文档

2.2022-2023学年试卷及课程档案

3.2022-2023学年落实《山西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参与本科教学的若干规定》情况

4.2022-2023学年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情况

5.2022-2023学年基层教学组织实施情况

6.2022-2023学年学院教学指导组工作情况

7.2021-2022学年专项督导整改落实情况

8.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其他本科教学相关内容

三、工作要求

1.学院自查阶段。按照督导内容准备好相关检查资料,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自查方案,形成自查报告内容应以数据和材料为依据,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全面发现在本科教学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各学院在督导组现场调研前将自查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督导科。

2.督导组现场调研。每个学院督导时间一般为半天(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时间),具体时间由联络员和学院具体商定。学院召开启动会,由教学副院长向督导组进行现场汇报,学院领导班子、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教学秘书参会。督导组分为谈话组和资料检查组分组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3.意见反馈。督导组将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立行立改问题反馈学院,学院应按照要求及时整改。教务处根据各督导组的总结报告梳理各学院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形成整改意见反馈给各学院。

4.整改落实。各学院要召开专门会议,根据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和措施,责任到人,按期完成整改工作。整改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督导科。



附件:2022-2023学年学院督导清单


教务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