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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山西大学本科生学籍异动成绩认定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7-31 来源:

为进一步做好学籍异动学生的课程成绩认定工作,保证学籍异动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转专业、保留学籍、休学、复学、转学等学籍异动的学生课程成绩。

二、执行原则

成绩认定按照学生异动后所在年级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学生须完成异动后人才培养方案包含的所有课程。

三、课程成绩认定

课程成绩认定分为调课、课程替代、成绩作废。

1.保留学籍和休学的学生,在申请学籍异动学年学期由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做调课处理,删除已排课程。

2.转专业的学生首先由转入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做调课处理,删除原学院已排课程,再导入本学期需修读课程。

3.复学和转专业学生异动前已修课程参考异动后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做课程替代和成绩作废。

(1)课程代码相同的无须做成绩认定,系统会自动保留至成绩中。

(2)课程替代:课程代码不同但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需做课程替代。课程替代应满足:

►课程教学内容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

►若已修课程学分等于或大于未修课程学分,可以直接替代;若已修课程学分小于未修课程学分,原则上,已修课程与未修课程之间学分差异不超过已修课程学分的25%。

课程替代由学生所在单位教学秘书在教务管理系统申请,开课单位审核通过后完成课程替代。

注意:只有考试成绩合格的课程才可以替代,不合格成绩需补考合格后方能替代。

(3)异动前已修过但不在异动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需申请成绩作废处理。

4.异动后学生联系学院查询人才培养方案,对照同年级同专业已修全部课程,如发现有未修课程,由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修读申请,由学生所在学院联系开课单位加入课程名单。

5.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加盖公章的公派本科生或交换生所修课程成绩单,送至教务处及学生所在学院留存,作为我校学生毕业的依据之一,计入个人和学校教学档案。

6.退伍学生可申请免修公共体育、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学生本人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学院和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免修课程成绩以95分录入教务系统并取得该课程学分。此申请须在开课学期开学3周内办理。

7.留学生免修课程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与学生所在学院确定,学生所在学院向开课单位提出删除课程名单申请;对已取得成绩的课程进行成绩作废处理。

8.转学学生校外取得成绩由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成绩认定。

山西大学教务处

二〇二三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