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11 来源:
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是学校教学的基本形式,是学生获取知识的主渠道。为保证课堂教学效果,提高育人质量,结合我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一、课前准备
认真备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认真研究教学大纲,熟悉所任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
2.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各年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进度表备课。
3.公共课和有条件的专业基础课程要坚持集体备课。教师应了解所教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与所授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掌握本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基本要求,明确重点和难点;了解与本门课程相关内容的发展状况、学生学习的基础、选修课及后续课的教学情况。
4.选用合适的教材,根据《山西大学关于教材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课程教材、教学辅导用书和参考书的选用工作。
5.及时了解所授课程教学内容的研究动态,适时将最新研究成果纳入课堂教学中,不断更新教学内容。
6.在讲授课程前,编写适当的教学日历,写出内容充实、重点突出、方法得当的教案。并根据课程内容和授课对象,选用科学有效的教学方式和方法,力求做到教学内容与方法的优化组合。
7.要根据课程教学需要制作多媒体课件,有条件的可以开发课程网络课件。按照课程需要做好教学模型、挂图、教具、演示实验等教学准备工作,并事先熟悉各种教学设备的使用方法,自带设备的需对设备情况提前进行测试。
二、课堂教学
成功的课堂教学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教师的主导作用在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变被动的听讲为主动思考。教师讲授的原则应当是“少而精”,精讲原理、定理和例证,适度扩大信息量。讲授方法应当是启发引导式,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力戒平铺直叙或“满堂灌”式教学。科学适度的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效果。具体要求为:
1.第一次上课,教师要以适当的方式自我介绍、公布联系方式,以增进师生之间的了解。教师要简要地介绍本课程的讲授计划,详细说明本课程的考核方式以及考核各环节(作业、测验、试验、期中和期末考试)在成绩评定中所占的比例。
2.讲课应努力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反映本学科和相邻学科的新成果和新进展;既要有科学的严密性,又要注意表达的生动性;
3.要注重提高课堂讲授的艺术性,积极改革教学方法,坚持“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原则,以导学为主,运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和现代教学技术,激发学生主动学习、参与教学。培养学生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以学生为主体的研究性讨论式课堂教学模式;注重指导学习方法,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
4.在授课中,要突出重点,强化难点,思路清晰,逻辑严密,语言简练生动,板书清晰易辨,文字规范,图表工整,仪表端庄,衣着整洁,讲普通话。
5.重视授课效果的信息反馈,根据实际的教学情况调整讲课的进度与讲授方式,及时改进教学内容与方法,力求使教与学两方面协调一致、共同发展。
6.对于任助教且授课满两年、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任课教师要求脱稿授课,对新开课教师要求授课两遍后脱稿授课。
三、学生作业
学生作业是学用结合,理论联系实际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对课堂中所学理论知识加深理解、巩固和熟练的学习过程,对能力培养具有重要作用。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所选教材精选足够数量和适当难度的习题,留给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并及时批阅,具体要求为:
1.教师布置作业,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及本课程的特点,做到目的明确、数量足、难度适中。
2.教师必须及时、认真批阅学生作业。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数量和质量)应做好文字记录,并记录成绩。
3.论文类作业应在选题、文献阅读、试验设计、观察记载、数据处理、资料整理、论文撰写等方面,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指导。计算题类作业应指出所依原理、公式或推导过程、计算方法中出现的具体错误所在,不能只划分正误号。
4.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学生科学态度和严谨治学作风的培养,杜绝抄袭、代做等不良现象。对不符合要求(抄袭、潦草等)的作业应退回重做。对学生作业中较为普遍的问题,应该及时在课堂上给予指导。
四、辅导答疑
辅导、答疑是在指定的时间针对学生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个别解答或指导,是授课教师了解学生学习情况,获得反馈信息的重要环节。教师应认真研究学生所反映的较为普遍的问题并予以解答。辅导和答疑应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给予更多的指导。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要提出进一步提高的要求。
1.辅导答疑应根据课程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来安排。针对学生学习中带有共性的问题,教师要面对全班学生集体辅导,也可针对个别学生存在的问题进行个别辅导。
2.辅导答疑一般由主讲教师负责,要认真做好辅导答疑前的准备。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存在的疑难问题、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
3.辅导答疑时教师要有计划地安排质疑,注意启发学生思维,开拓思路,激发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注意记载辅导答疑过程中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以便积累经验,不断改进教学。
5.辅导答疑在教学过程中进行,学生自愿参加,考试前一般不组织辅导答疑,严禁辅导答疑时向学生暗示考题和出复习提纲。
五、授课总结
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应该撰写授课总结,授课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大纲执行情况,即:教学内容是否满足教学大纲规定要求。
2.教学进程计划的执行情况,主要分析各章节教学时数安排的合理性。
3.对学生学习状态的客观评价。
4.对学生学习效果的分析。
5.教学经验和教训。
6.进一步提高授课质量的思考。
六、教学纪律
良好的课堂纪律是正常教学秩序的保证,教师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任课教师应按照学校课程表所规定的时间上、下课。任课教师应提前进入教室,做好讲课准备,不能无故提前下课或离开课堂;
2.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应关闭通讯工具,不得吸烟,要严格维护课堂教学秩序,不允许出现影响教学的现象;
3.教师要自觉维护课堂教学的严肃性。在保证人才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教师可以讲述自己的学术观点和学术见解,但不能讲述与课程内容无关的内容;
4.教师应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表安排课程进度,不得随意更改上课时间和地点,不得擅自停课,不得擅自提前结束课程。教师因临时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上课时间或地点的,需要填写《山西大学课程异动登记表》,经教学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
5.教师违反教学纪律,要依据《山西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山西大学
二〇一七年七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