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27 来源:法学院
新一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法学院在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中始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理念,探索以学生为中心、以育人为主线的教育教学改革制度,不断加强学科建设,着力抓好课程思政、学科竞赛、实践教学等各项工作,不断推动法学院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组建评估工作小组,提高工作效率
法学院领导班子制定了《法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实施方案》,组成审核评估工作小组,由学院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执行组长,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以及部分骨干教师担任组员。根据评估工作需要,下设自评报告撰写组、材料收集分析组、综合保障组和工作督导组4个专题工作组,由组长统一领导,统筹安排,执行组长具体安排协调,组员负责各项具体工作。各小组之间协同推进评建工作顺利开展。
评估工作小组分工明确,在“各司其职、协调推进”工作方针的指导下,各小组积极与工作关联小组积极沟通,做到责任到人,沟通充分。在各小组初步工作的基础上,对照指标体系,通过全面自查,对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主要教学环节积极寻找问题,查漏补缺,积极完善自评报告以及支撑材料。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积极参加学校教务处与其他学校组织的相关培训,学习掌握先进的本科教学理念,并在本科管理中加以贯彻,要求教师在本科教学中予以落实,做到以评促教。
积极推动多元参与,促进全面发展
法学院积极推动全院师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评估工作。根据评估工作需要,学院不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会、教职工大会、学工委会议,并要求辅导员组织学生召开专题班会,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与。此外,在学院官网、院报上积极宣传与评估工作相关的工作动态和相关知识。通过各种方式的宣传和强调,在学院形成了解评建、关心评建、参与评建的良好氛围,引导师生充分重视本轮评估工作。
学院通过开展自评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争取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教。针对自评工作发现的各教学环节中的问题,积极进行改进。要求各教师在本科教学中不断加强先进教育理念的贯彻,提高教学质量。学院进一步强化立德树人与知识传授相结合,进一步改进考试环节、论文环节、实践教学质量。通过自评工作,提高了教学质量保障能力,并在本科教学环节中不断夯实质量评价和管理等标准,优化质量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