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07 来源:
2024年605号
各学院:
为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认真检视我校本科教育教学体系改革成效与人才培养实效,近期,学校将围绕本科实践教学开展第二轮专项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院自查:(第13-14教学周)
2.督导组实地调研:(第15-16教学周)
3.意见反馈: (第17教学周)
4.整改落实: (第18-19教学周)
二、督导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1.山西大学2021-2024学年本科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情况
2.山西大学2021-2024学年本科科研实践、实习实训基地情况
3.山西大学2021-2024学年与行业企业共建、共同讲授的课程情况
4.山西大学2021-2024学年创新创业教育文档
5.山西大学实验教学、实践教学中心情况(截止目前)
6.山西大学2021-2024学年实践教学相关文档
三、工作要求
1.学院整改与自查阶段。按照第一轮督导的专家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形成有效的整改方案。根据第二轮督导的内容,梳理本单位在实践教学方面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各学院在督导组现场调研前将第一轮督导整改报告和第二轮督导自查报告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督导科。
2.督导组现场调研。每个学院督导时间一般为半天(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时间),具体时间由联络员和学院具体商定。学院教学副院长向督导组进行现场汇报,学院领导班子、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教学秘书参会。督导组分为谈话组和资料检查组分组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3.意见反馈。督导组将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立行立改问题反馈学院,学院应按照要求及时整改。教务处根据各督导组的总结报告梳理各学院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形成整改意见反馈给各学院。
4.整改落实。各学院要召开专门会议,根据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和措施,责任到人,按期完成整改工作。整改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督导科。
附件:
教务处
2024年5月7日